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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代償記者裴曉蘭)徐某支付購房首付款後遲遲聯繫不到房主過戶,而是等來了另一位買房人,並被要求騰房。認為房主與另一買房人惡意串通,徐某起訴要求確認對方的買賣合同無效。近日,通州法院判決支持了徐某的訴求。
  2009年,徐某以4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龔某名下的房屋,交納首付款7萬餘元後東森房屋入住。後因無法聯繫到龔某,徐某無法交納剩餘房款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。
  2011年,王某稱其購買了龔某的房屋,已經辦完過戶手續,並起訴徐某騰房。徐好房網某認為,龔某與王某惡意串通,故起訴要求確認龔某和王某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。
  法院調查發現,2010年4月,龔某將房屋出售給王某,雙方約定房價為80萬元,而當時涉案房屋的價格應在130萬元左右。對於實際支付建築設計給龔某的房款,王某說過110萬和25萬兩個版本。
  法院認為,網路行銷王某與龔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價格混亂且均遠低於市場價,王某稱看過房,但徐某稱在房屋中居住並沒有見過王某。法院認定龔某與王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惡意串通的一房二賣,損害了徐某利益,因此判決龔某與王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,並協助徐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。  (原標題:惡意串通一房二賣合同違法被判無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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